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告知函,华能资本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能资本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名称: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已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目前,华能资本持有公司1,870,991,7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38%。
3.华能资本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华能资本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对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能资本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华能资本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华能资本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相关承诺:华能资本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能资本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