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19)《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5-021)和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02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和《公司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4月7日取得了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363163Y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九里埂村,备案经营场所:四川省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
法定代表人:乔胜俊
注册资本:贰拾亿叁仟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肥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并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达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预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本公告日(含本日)起6个月内。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增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主体计划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日(含本日)起6个月内。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