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4-09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968,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成交的最高价为4.61元/股,最低价为4.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424,566.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