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5-04-09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0.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47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4,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