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 2025-04-09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发布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倡议,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相关估值提升计划亦为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2.45元/股至3.22元/股之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49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87元),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 具体内容

  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倡议,持续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提升

  2024年是浙商银行成立20周年,全行上下以“三个一流”为引领,确立了深耕浙江、板块协同、数字化改革、财富管理等四大战略重点,推动客户、人才、系统、投研等四大基础攻坚,构建智慧经营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启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取得了亮眼的成绩:集团总资产站稳3.3万亿新台阶,营收、净利润保持稳定正增长,非息收入大幅提升,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切实践行金融政治性、人民性,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举旗“善本金融”,形成了金融顾问、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善本信用、善本信托、员工向善和问责向善等“六大支柱”,引领了行业新范式变革;“深耕浙江”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省融资服务总量首次突破万亿,浙江债承销连续两年保持同业首位,连续9年获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单位一等奖。

  2025年是公司“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公司将坚持“三个一流”一张蓝图绘到底,践行善本金融,深化智慧经营,建设人文浙银,以综合协同改革为牵引,坚持长期主义,全面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正和严的导向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公司将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提高心性站位,导正干事生态,从严治党治行。公司将深化总行党委对经营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抓好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持续深化五字生态建设;把严的基调传导到基层,进一步增强对基层党委管理的精准性、有效性。

  2.深入构建“善本金融”的鲜明标识,不断探索中国特色金融新范式。深化金融顾问制度的创新实践,推动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扩面提质;深化“浙银善标”体系应用,坚持“善数”融合导向,着力打造“善”字特色产品体系;加快推进善本信托工程;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全面宣传“善本金融”系列成果,让“善本金融”成为浙商银行鲜明的标识,提升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

  3.全面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智慧经营。2025年公司将加快实施四大工程,坚持“三个优先,四个提升”。全力开展中收扩大工程,提高中收占比,做大代销AUM、做大场景消费、加快大投行“投托销撮”一体发展、做大国际结算和代客外汇交易、加快资产流转做大交易价差收入、强化投研做大交易类资产收益;深化推进弱敏感资产夯基工程,坚持“小额分散”理念不动摇,优先配置弱周期行业资产;全面开展负债结构优化工程,建立系统性的低成本负债发展机制,着力压降高息负债;加快开展数字化营收提升工程,聚焦数字金融、链式生态金融等,加快存量产品的数字化改造和创新产品的数字化研发。

  4.深化综合协同改革,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公司将牢固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托综合能力分层分类服务好客户、推动好客户、引领好客户。公司客户围绕科创企业、区域特色产业等重点客群,构建“基础客群+重点场景客群+区域特色客群”的客群经营机制;小企业客户聚焦“政府合作、小微园区、专业市场、开放银行合作、协同联动”五大场景;零售客户聚焦银发、代发、联名卡等八大客群;同业客户围绕“银证保基信”五大基础客群。加快综合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协同场景的推广落地。

  5.注重优势打造,探索新的业务增长极。近几年,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池化融资、普惠金融等领域已具备一定特色优势,未来将紧跟时代变化和市场需求,打造财富管理、养老金融、浙银金市、科创金融、跨境金融、平台金融等六大浙银品牌优势。

  6.聚焦影响力先行,实施新一轮“深耕浙江”三年行动。

  2025年公司将全面开启新一轮“深耕浙江”三年行动,构建系统性的打法举措,全面服务好省内重大项目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打响“浙江味”、提升“先进度”、打造“独特色”,实现市场份额与影响力“双提升”。

  7.夯实资产质量底盘,全面提升风控合规意识和能力。

  公司将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处置以及夯实合规管理,积极运用各种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决打好风险防化攻坚战,确保全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形象。

  8.深化推进系统基础攻坚,筑牢数字化根基底座。今年是公司全面开启数字化改革的第四年,全行将进一步增强数字化思维、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推进、数字化呈现的意识。全面推进“焕芯强基”工程,加快推进新一代核心系统全面升级改造;抓紧建设高效赋能的数字系统,加快迭代升级综合CRM系统、战略计财服务平台、定价管理系统三大系统;推动数字金融场景落地,建立更加标准化、精细化的场景金融创新孵化机制,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场景化创新模式和打法,以场景创新助力业务发展。

  (二)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自2019年A股上市以来,除因配股等特殊事项要求而未进行分红外,其余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均超30%,在上市股份制银行中位列第一梯队。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进一步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并将分红比例保持在市场合意水平,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让投资者分享公司价值创造成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结合定期报告披露,高质量、高标准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常态化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组织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开展专项调研,主动组织和参加路演、策略会等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充分保障股东参加线下举办的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维护好投资者交流沟通的上证e互动、公司投资者邮箱(IR@CZBANK.COM)、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571-88268966)等渠道。公司将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全面透明的信息服务。在现有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信息披露内容和维度,强化公司战略执行、“五篇大文章”落实、ESG实践等信息的披露,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力争在严守合规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和投资者关注度,获得更好的市场认可。

  三、董事会相关说明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规划,对估值提升计划的手段、举措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和展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此后各会计年度,出现相同情形的,参照执行。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2,000万元自愿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

  ●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

  陆建强  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海强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马  红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郭定方  党委委员、监事长

  景  峰  党委委员、副行长

  骆  峰  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王文钢  党委委员

  林静然  副行长

  周伟新  行长助理

  潘华枫  行长助理兼首席风险官

  王超明  行长助理

  侯  波  行长助理

  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士以下统称为“增持主体”)。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本公司股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5、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6、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

  增持期间,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