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5-04-08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仁热电”)承担了高密市城区的供热、供汽任务,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热量、水等,年合同金额约为1.5亿元。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销售电力、蒸汽等,年合同金额约为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巾被、水、电力、电机等,年合同金额约为3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巾被产品,年合同金额约为10万元。

  公司接受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原材料、维修、劳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新城热力利用万仁热电南电厂1#机组实施了高背压改造余热供暖扩容节能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新城热力向万仁热电销售热量,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28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本公司六名董事张国华、肖茂昌、王启军、秦峰、孙可信、范晓娜均为公司的关联人,故回避了本次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华荣实业、安信投资及相关关联自然人应回避本次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凤城管网

  公司全称: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康城大街2999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军平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年3月31日,凤城管网资产总额 502918万元,负债总额516860万元,净资产-13942万元,2025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3154万元,净利润-438万元。

  2、新城热力

  公司全称: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朝阳大街汽车站东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锡奎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热力项目进行开发与投资;凭有效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城市集中供热、配套施工及维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年3月31日,新城热力资产总额120640万元,负债总额110902万元,净资产9738万元,2025年1-3月累计营业收入2733万元,净利润 133万元。

  3、水利建安

  公司全称:高密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党委宿舍西邻

  注册资本:206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钦涛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2025年3月31日高密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资产总额41960万元;负债总额35230万元;净资产6730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4、恒磁电机

  公司全称: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大街东首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宗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括电动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许可项目包括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安信投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启军任恒磁电机执行董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恒磁电机资产总额42560万元,净资产80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79万元,净利润1094万元。

  5、安信投资

  公司全称: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大街588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永久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毛巾系列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服装、工艺品、 纱线、胚布、纺织面料;生产销售发电机、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机械加工 设备及纺织配件、电焊机、变压器、配电盘、电子元件;销售钢材、化工原料及化工 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材;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物业管理;机动车辆维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安信投资资产总额154270万元,净资产1209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5万元。

  6、金盾保安

  公司全称: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东方明珠广场东首写字楼3楼

  注册资本:10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纪忠

  经营范围:提供保安服务及保安技防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结合关联人的主要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关联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2354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销售巾被、电力、蒸汽、热量、电机等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的平均价格,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恒磁电机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的维修费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交易各方于2025年4月7日就上述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万仁热电承担了高密市城区的供热、供汽任务,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的效益,本公司同意万仁热电向凤城管网、新城热力销售部分剩余热量;同意万仁热电向安信投资及控制的公司销售部分剩余电力、蒸汽。此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直接增加万仁热电的利润,增加本公司的收益。

  水利建安、恒磁电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本公司,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快捷和专业的服务。费用以市场价格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宏、傅申特、姚虎明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供电供汽协议》、《热量供应协议》、《维修服务及销售设备协议》等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25-00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46,639,0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不断推进家纺产业由生产规模化向品牌化、差异化、高附加值化升级、继续保持全球行业领军地位的同时,主动把握全球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与高等院校广泛开展战略合作,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以战略合作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布局新材料业务,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当前重点推进功能性涂层材料项目和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

  (一)主要产品与业务

  1、家纺业务

  公司创立以来一直从事家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高档毛巾系列产品以及装饰布系列产品,所属行业为纺织品行业中的家用纺织品子行业,企业曾荣获“全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 “中国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竞争力10强企业” “2023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竞争力优势企业”;产品曾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产品” “中国出口名牌”等荣誉称号。

  主要产品如下:

  (1)毛巾系列产品

  毛巾系列产品主要分为巾被系列产品和服装用毛巾,其中巾被系列产品包括毛巾产品和毛巾被产品,毛巾产品按其用途不同分为卫生用毛巾和功能用毛巾。

  (2)装饰布系列产品

  装饰布系列产品主要分为床上用纺织品、窗帘制品、厨房制品和其他产品。

  2、新材料业务

  (1)功能性涂层材料业务

  公司依托子公司孚日宣威积极布局功能性涂层材料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热屏蔽节能降温涂层材料、海洋重防腐涂层材料、石化能源特种防腐涂层材料、水性工业防腐涂层材料和汽车涂层材料等,可应用于石油化工、海工港口、汽车船舶、军工装备、集装箱等领域。

  热屏蔽功能涂料经军方和山东省科技厅专家组鉴定,具有可见光、近红外隐身性能,具有优异的隔热降温节能效果,可使装备表面的温度降低15℃以上,内部温度降低8-10℃,达到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曾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石化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军科技进步二等奖。

  海洋重防腐涂料在海洋工程装备设施防腐具有巨大的技术优势,产品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海洋重防腐涂层材料能够实现带湿带锈涂装和水下固化施工,拥有几十个国内大型示范工程案例,综合技术水平经山东省科技厅组织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水性工业防腐涂层材料突破了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了可应用于海洋重防腐领域的高端水性集装箱涂层材料,相关技术领域曾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石化能源特种防腐涂层材料已进入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产品主要运用到各种耐酸碱、耐老化装置等。

  汽车涂层材料形成了底-中-面综合水性化的高端汽车涂层材料体系,建立了适用于铝合金、冷轧钢板、ABS、玻璃钢、PP等多种基材的配套体系,满足底漆烘烤-中间漆烘烤-面漆闪干20min-罩光烘烤的最先进的工艺要求,解决面漆和罩光的湿碰湿技术难题。

  (2)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业务

  公司依托子公司孚日新能源积极布局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生产氯代碳酸乙烯酯(CEC)、碳酸亚乙烯酯(VC)电池级产品等动力锂电池上下游系列产品。

  公司利用自身液氯优势,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源化工厂区内投资建设了4万吨/年氯代碳酸乙烯酯(CEC)装置,为VC提供原料;投资建设了1万吨/年VC合成装置和1万吨/年VC精制装置,生产电池级VC产品,成为行业内少有的全产业链发展的公司之一。

  目前,公司VC精制项目、VC合成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实现了VC全流程生产贯通。随着合成VC产能的逐步释放,精VC产量迅速提高。同时,公司通过循环利用技术,实现了原材料的高效利用,进一步降低VC生产成本。

  2023年孚日新能源产品正式进入市场,目前已与多家电解液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合作顺利,市场影响力逐步扩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孚日转债”于2024年11月13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4年12月5日为“孚日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4年12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孚日转债”,公司本次赎回“孚日转债”的面值总额为 1,652,100 元,占发行总额的 0.25%,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完成后,“孚日转债”(债券代码: 128087)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华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四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宏女士、傅申特先生、姚虎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96,207,735.57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20,773.56元后,确定本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22,907,011.65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适用期限为2025年度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担保方式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仁热电”)承担了高密市城区的供热、供汽任务,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的效益,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热量、水等,年合同金额约为1.5亿元。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万仁热电向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热力”)销售电力、蒸汽等,年合同金额约为1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巾被、水、电力、电机等,年合同金额约为3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巾被产品,年合同金额约为10万元。

  公司接受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原材料、维修、劳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双方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新城热力利用万仁热电南电厂1#机组实施了高背压改造余热供暖扩容节能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新城热力向万仁热电销售热量,根据估算年合同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公司接受高密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年合同金额不超过280万元。

  本公司六名董事张国华、肖茂昌、王启军、秦峰、孙可信、范晓娜均为关联人,故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2025-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 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一、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二、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946,639,012股,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登记的事宜。根据《公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76.5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十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相关提案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提示:

  提案9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7是关联交易事项,其他提案为普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5年5月8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83

  2. 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股东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 :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金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96,207,735.57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20,773.56元后,确定本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22,907,011.65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其在业内良好的声誉,并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公司决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底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76.56万元。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上会注重服务质量和声誉,得到了客户、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55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3.业务信息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会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81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按照附件3信息更新),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4年末,上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仁强

  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新星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1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雪娇

  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及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他执业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访谈、监盘、大额资金抽查等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风险状况、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 现金分红预案

  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6,207,735.5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7,873,766.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97,012,515.5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22,907,011.6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2024年度公司已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发现金红利117,152,857.80  元;2024年年度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36,261,677.15 元,如本次预案获股东会通过,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53,414,534.9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85%。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至2024年5月31日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1,574,150 股,并于2024年6月14日注销,累计注销金额200,020,142.7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53,434,677.7元,占本年度净利润130.34%。

  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则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分红情况如下:

  

  2、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3、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 产情况如下: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