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8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5-036

  股票代码:113641股票简称:华友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7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三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江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结项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0,514.7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为人民币58,555.34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325.89万元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净额),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83%,未超过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友钴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募集资金58,555.34万元(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约2,325.89万元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二) 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4月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美元、印尼盾账户余额按2025年4月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180.71万元。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180.71万元人民币。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141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2021年3月19日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已于2022年3月18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根据2022年4月7日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4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 根据2023年4月7日公司五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4、 根据2024年4月3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1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 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进行分配;

  注2: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指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325.89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按照合同金额进行预计,与实际结算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 在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期间,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实现原计划产能目标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通过采用自主设计与实施等方式,对相关工艺及设备进行改进优化,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降低项目的投资费用和运营成本,从而节省了募集资金开支。

  2、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及利息净额约3,569.75万元。

  3、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2,325.89万元,因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待全部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 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净额)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83%,未超过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友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友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