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持有公司67,247,422股,占山子高科总股本的 0.67%。银亿控股与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银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熊基凯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736,267,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6%。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子高科”或“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因执行《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银亿控股计划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36,02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
近日,公司收到银亿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2025年4月2日,银亿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02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银亿控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情况通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3、本次股份变动前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备注:各分项数据之和与总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有关说明
1、银亿控股的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银亿控股不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对山子高科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山子高科控制权发生变更。
3、银亿控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且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4、银亿控股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