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4-07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件,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48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6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二、前期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1、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被告孟凯对本判决前述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后,综合考虑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友好协商相关款项具体支付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47名投资者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减免部分金额并分期支付相关赔付款项。后续,公司将与其他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事项,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中科高邮变电站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对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众鑫”)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及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现场查封中科高邮110KV变电站。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公司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诉讼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