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4月2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效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深度绑定,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公司以目前总股本184,723,148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上限373.7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67,56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3.7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33,783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73.74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48,47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6,922.57万元,流动资产1,175,245.21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57%、0.78%、0.85%。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0,000万元作为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39%,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且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及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且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存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已分别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收到的回复情况如下: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或偿债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使用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但未使用的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及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回购账户公司现有回购专用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92243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昌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强化内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规范体系,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保持公司良好稳健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人民币66,832.72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智能扫地机器人智能交互及深度清洁技术研发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一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募集资金的累计利息投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投资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增加技术储备,对主营业务形成有效支撑,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本项目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津贴如下: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等因素,制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如下: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等因素,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委员昌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涉及董事利益,董事昌敬、孙佳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73.7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亚男、刘飞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6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增至3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马黎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至6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2名增至3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员工租房的担保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员工租房的担保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濠键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如下: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等因素,制定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涉及监事利益,需全体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一代智能扫地机器人智能交互及深度清洁技术研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员工租房的担保期限的议案》
变更深圳洛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为其员工租赁公租房担保期限符合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员工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员工租房的担保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
至2025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相关关联方分别对议案5、6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10-80701697
邮箱:IR@roborock.com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