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仅限于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子公司。
●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8,55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越科技”)及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一)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台虹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4、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及组装,并提供售后及相关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6、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公司的关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清越科技的子公司,投资占比68.0249%。
(二)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1号楼1楼(自主申报)
3、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6、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公司的关系: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清越科技的子公司,投资占比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2025年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合理安排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担保额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及公司整体情况,且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备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8,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08%、24.0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裕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担保额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及公司整体情况,且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备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17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