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5-04-07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0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议案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现对2025年度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如下:

  1、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92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本表对预计额度达到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披露标准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即24.74亿元)单一关联方单独列示,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下同。

  2、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47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3、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服务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上限106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4、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存款类关联交易(不含活期存款),存款利息不超过56.40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5、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其他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6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4年度,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银行机构利益转移的事项。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233.43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57.19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88.71亿元,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交易本金4,268.68亿元,其他类型关联交易12.76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注册资本:人民币1,821,023.4607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29,578.27亿元,负债总额116,531.15亿元,所有者权益13,047.12亿元,营业收入10,289.25亿元,利润总额1,704.95亿元,净利润1,467.33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租赁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李文艺。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截至2024年9月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658.52 亿元,负债总额2,248.01亿元,所有者权益409.87亿元,营业收入148.22亿元,净利润26.13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证券于1996年7月18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34534,注册资本:人民币138亿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层-25层,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之江。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9月末,平安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3,065.19亿元,负债总额2,566.33亿元,所有者权益498.86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75.65亿元,利润总额38.12亿元,净利润32.38亿元。平安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方正证券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注册资本:人民币82.32亿元,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华。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主要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间接控股。截至2024年末,方正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556.28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66.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89.78亿元,营业收入77.18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2.1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67 亿元。方正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平安金服于2008年5月27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726462,注册资本:人民币59,858.31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5B,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跃。主要经营范围: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审核业务及逾期账款催告通知、财务结算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代母公司承接代理记账业务、外语翻译业务。主要股东: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平安间接控股。截至2024年末,平安金服资产总额为30.27亿元,负债总额为22.66亿元,所有者权益7.62亿元,营业收入47.56亿元,净利润2.45亿元。平安金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行基于审慎、稳健开展关联交易业务的总体考虑,本次预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进行,以风险可控、交易公平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627.40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8%。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92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上限147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上限106亿元,存款类利息不超过56.4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上限26亿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相关方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综合金融平台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收益,提升本行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3月31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蔡方方、付欣、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行(含本行各海外分行、各并表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等)拟按照如下规划发行金融债券:

  (一)金融债券发行规划

  1、发行规模: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5%;

  2、发行品种:期限不超过10年的金融债券(不包含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资本性债券及同业存单);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募集资金用途: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中长期稳定资金,提高核心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重点用于支持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等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境内外中长期业务发展。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三)授权事宜

  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上述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规划》。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投诉综合治理方案》。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理财产品销售重要策略、制度和程序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理财业务范围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渠道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渠道代理销售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渠道代理销售公募基金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渠道代理销售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渠道代理销售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须向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001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7

  优先股代码:140002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进行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7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中国平安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4年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5,676.9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等值人民币40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7.05%,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等值人民币1370.54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24.14%。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注册资本:人民币1,821,023.4607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29,578.27亿元,负债总额116,531.15亿元,所有者权益13,047.12亿元,营业收入10,289.25亿元,利润总额1,704.95亿元,净利润1,467.33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进行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亿元,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73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中国平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0.11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001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优先股代码:140002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帆企管)进行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8.00亿元,利息不超过人民币0.96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创帆企管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创帆企管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4年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5,676.93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8.0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61%,存款类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148.15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2.61%。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创帆企管成立于2018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FDMB27R,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2778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泽。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末,创帆企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0033亿,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亿,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0.0033亿,净利润为人民币0.000002亿。创帆企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创帆企管进行协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8.00亿元,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962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创帆企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0.12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创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 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001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优先股代码:140002优先股简称:平银优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增额续做同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额度期限至2026年1月23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方正证券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方正证券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方正证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4,948.4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占本行净资产0.40%,本行过去12个月及本次拟与方正证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79.03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429279950,注册资本:人民币82.32亿元,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华。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主要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间接控股。

  截至2024年末,方正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556.28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66.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89.78亿元,营业收入77.18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2.1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67亿元。方正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方正证券增额续做同业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额度期限至2026年1月23日。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方正证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4.27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