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投关易”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关易”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投关易”,输入“赣锋锂业”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投关易”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良彬先生、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财务总监黄婷女士、董事会秘书任宇尘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至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应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议案2-4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源宏
联系电话:0790-6415606
电子邮箱:zhouyuanhong@ganfenglithium.com
邮政编码:338000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0”,投票简称为“赣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回执
截至2025年4月2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赣锋锂业”(002460)股票,拟参加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4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调剂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355,000万元,同意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705,000万元,两项合计担保总额2,060,000万元(已抵消原有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告:2024-018、2024-051)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储”)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借款,并由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推进深圳易储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以及作为项目启动运营资金,以满足公司在储能产业的发展需求。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告:2024-099、2024-107)
2、为保障马里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将公司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赣锋国际”)对Litio Minera Argentina S.A.(以下简称“LMA”)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调剂至Mali Lithium B.V.(以下简称“Mali Lithium”)。
公司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易储提供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因其全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将深圳易储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92,00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对深圳易储的剩余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8,000万元。为推进深圳易储储能项目开发建设,将深圳易储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36,80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威新能源”)。
上述调剂前后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ETO22300001220250300000049BZ01)。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赣锋”)向银行申请的融资贷款提供人民币4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障Mali Lithium在非洲马里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赣锋国际与Energy Power West Africa Leasing B.V.(以下简称“西非能源”) 签署《担保合同》,约定赣锋国际为Mali Lithium提供1,209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融”)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蓝威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人民币36,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MA3AF3XYX0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丰矿大道以南,新高焦化以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贵彦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丰城赣锋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丰城赣锋近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丰城赣锋资产负债率为78.46%。
(二)Mali Lithium B.V.
1、基本情况
Mali Lithium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在荷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RSIN:863017149,注册地址为Herenweg 21-23,3625 AA,Breukeleveen,the Netherlands,注册时间为2022年3月,注册资本为1,111美元。主营业务是矿产资源投资与贸易。
2、主要财务指标
Mali Lithium近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Mali Lithium资产负债率为0.006%。
(三)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MAD2AUYPX8
住所: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工业五路C-03-03一楼04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锐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易储持有蓝威新能源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蓝威新能源的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蓝威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为3.11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债务人: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42,0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赣锋国际和西非能源签署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Energy Power West Africa Leasing B.V.
债务人:Mali Lithium B.V.
保证人:GFL International Co.,Ltd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209万美元
(三)公司和交银金融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蓝威新能源(和平县)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6,800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对丰城赣锋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赣锋国际对LMA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对深圳易储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8,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后,赣锋国际对LMA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90,000万元,赣锋国际对Mali Lithium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对深圳易储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1,200万元,公司对蓝威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6,8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丰城赣锋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赣锋国际为LMA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133,813.28万元(按照2025年4月2日美元汇率7.1793进行折算),赣锋国际为Mali Lithium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209万美元(按照2025年4月2日美元汇率7.1793进行折算,约合人民币8,679.77万元);公司为深圳易储实际发生担保额为0元,公司为蓝威新能源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36,8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调剂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用于丰城赣锋生产经营、储能项目启动建设及马里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均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615,000万元和98,0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9.42%(按照2025年4月2日美元汇率7.1793进行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0,097.51万元(按照2025年4月2日美元汇率7.1793进行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8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