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6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28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刘桂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委托公司董事李英辉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确认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及内控报告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确认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稳健妥善且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含公司治理报告及董事会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批准《关于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批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批准《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柯瑞文、刘桂清、唐珂、李英辉回避表决。

  (十)批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

  易协议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桂清回避表决。

  (十一)批准《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批准《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批准《审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批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批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批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批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架构和运作回顾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批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批准聘任刘颖女士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于2026年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本议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10%,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批准《关于制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批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履职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批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927元(含税),加上2024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1671元(含税),2024年全年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59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约237.74亿元,占2024年度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2%。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857,796,086.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507,138,6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82,711,757.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3,773,554,634.00元,占2024年度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的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 毕马威香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 8楼。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况琳,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况琳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况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婧媛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婧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智纬,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高智纬1991年开始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智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况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智纬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况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婧媛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智纬先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其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该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因此计划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二)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工作表现评价及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批准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并同意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批准相关聘任及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05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指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拟分别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47,0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额度39,800万元,提供履约担保7,2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担保人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均为非融资性担保,被担保人、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下属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债务风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3,921.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0.0305%,全部为公司下属公司向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下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公司总部71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关丽莘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黄旭丹代为表决,监事汪一兵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罗振东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旭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际/国内口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国际/国内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股息宣派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以及股东现金回报要求等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均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相关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履行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