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3-26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4.1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486,63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5,094,651.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248,532.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846,118.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30Z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2,933.6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1,143.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579.6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0,030.2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4,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账尚未转入的利息收入余额为0.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029.57万元。

  2、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5,516.0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87.17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21.45万元、待置换的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122.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辖内二级支行,根据其管理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负责签署。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余额包括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87.17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21.45万元、待置换的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122.77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怀宁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4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调减后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749.06万元;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四)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1,166.16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共计3,166.16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为1,717.12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23.63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672.22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8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户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余额为1,095.7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共计19,095.76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10,367.60万元)。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8,011.46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余额22,119.53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5,230.71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569.21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募投项目产生新的支出,募集资金仍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转出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775.29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元器件、软件工具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评估,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进而导致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延长。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特种行业产品研发情况、应用推广情况、现有经营规模等因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综合分析评估,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存在延期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2年9月),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①“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②“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盾量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除“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5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注2:“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原投资金额为25,674.1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15,306.57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68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971.94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4:“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04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其他超募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4,555.45万元中包括前述调减金额1,300.00万元。

  注5:根据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2,775.29万元。

  注6: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7:“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8:“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

  注9: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利润总额为16,170.98万元,第二年为27,476.80万元,第三年达产为35,181.35万元;“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规划用于生产量子保密通信QKD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市场需求呈现波动,同时公司为加强存货管理,优先消化已有的库存QKD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注10:研发中心建设、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均未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11: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于生产“卫星地面站”、“飞秒激光器”和特种行业技术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平均利润总额1,687.39万元,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承诺效益仅列示结项后对应期间预计效益,2024年度实际效益为2024年4-12月产生的实际效益;2024年4-12月未生产相关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中电信量子集团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主要用于成都量子城域网项目建设,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的交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关联交易(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6%,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彭承志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0.43%的股份表决权,中电信量子集团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科大控股为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标的为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主要用于成都量子城域网项目建设,预估合同金额为472.09万元

  (3)支付方式:收到发票等单据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合同设备验收通过且收到发票等单据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设备质保期满且收到发票等单据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致力于推动量子产业全国规模推广,打造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中电信量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事项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6.0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冯镭先生、刘畅先生回避表决。

  涉及两名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两位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02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岚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0)。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