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8,66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结合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36.6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减值。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以及未来使用和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评估,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7,530.82万元。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8,667.48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8,667.4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津贴,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健、陈雨、薛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制定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及<ESG政策清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及撤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各位董事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张健、陈雨、薛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张斯纬、葛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七)审议通过《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鸿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充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六)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监事裴鸿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各位监事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监事裴鸿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监事刘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29.17万元;致同所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郑建利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俊惠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庆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2024年12月27日因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其他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庆瑜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24年10月22日因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的监管警示自律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致同所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经与致同所充分沟通,2025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最终审计费用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56,316,04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3,9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198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74,137,651.78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存储于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64,137,651.78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41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58.37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1,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新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科创板IPO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人民币及孳生利息实缴出资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用于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93,204.40万元及孳生利息5,151.69万元已全部实缴出资到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七)其他
公司“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与“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合计771,503.45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分批预转固,最后一次预转固时间为2024年6月。
公司代码:688295 公司简称: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83,864.80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6,549,947.96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复神鹰作为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推动国内碳纤维的产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创新研究,实现了高性能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主要产品型号包括SYT45、SYT49S、SYT55S、SYT65、SYT70、SYM35X、SYM40J、SYM40X、SYM46J、SYM50J级,2024年成功开发了SYM46X、SYM50X、SYM55J、SYM60J级产品,产品规格覆盖1-48K的大小丝束,形成了高强标模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全系列的碳纤维品种,实现了聚丙烯腈碳纤维可商品化产品的全覆盖。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电子3C、新能源汽车、体育休闲、风电叶片、建筑加固等领域,并积极开发产品在低空经济、碳陶制动盘等领域的拓展应用,极大满足了国内各碳纤维应用领域的使用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以研发项目为载体,坚持自主创新,以政府项目为引导,公司项目为核心,进行全过程科学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管理。
在项目立项时,坚持以“四个面向”牵引公司研发方向,赋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同步根据实际应用难题,建立以“用”为导向的“揭榜挂帅”创新机制,推动技术开发与市场应用相融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过程实施时,参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把关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推动研发工作落实及应用问题解决。在成果评价时,建立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绩效评价、科技奖励制度,坚持成果导向,给予优秀研发人员绩效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团队潜能。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助力企业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管理模式。通过供应链中心统筹管理年度采购计划,整合各分子公司采购需求,形成规模化集采优势,实现自愿集约化配置,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建立供应链垂直管理体系,强化对分子公司采购业务的标准化管控,依托数字化采购平台实现采购流程线上化,同步推进采购数据可视化分析,提高采购管理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施分类动态供应商评价机制,构建稳定可靠的供应链体系。公司致力于与优秀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价值最大化,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质量及成本目标,并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分解至月度。各分子公司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及产品工艺路线开展生产活动,统筹安排生产线及公辅系统开停车、检维修计划。细化各生产线的产品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应用领域的产品订单。通过生产调度管理结合ERP系统及能源在建监测系统,以24小时为周期监督核实各生产线生产质量完成情况和订单备货情况,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及追溯。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形成“制造-流转-下游客户-售后跟进”流程的完整销售闭环。直销方面,通过战略客户年度框架协议锁定核心订单,依托市场网格管理机制,组建覆盖重点区域与细分领域的专项业务团队;构建产品经理、交付经理及客户经理组成的“铁三角”协同机制;配套设立技术应用支持小组,深度对接客户工艺需求并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提升市场响应速度与服务附加值。经销方面,国内华南地区客户及备案制客户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建立标准化经销管理体系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国际市场采用直销与代理协同模式,形成覆盖多个国家的立体化营销网络,实现全球市场渗透率持续提高。此外,为保障销售工作稳健运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营销与风险管控双轮驱动,为营销策略的顺利实施筑牢根基。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碳纤维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产品系列众多。碳纤维生产技术繁杂,涉及材料学、化学、纺织学、机械自动化等多个学科交叉融合,每个工艺参数变化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而影响产品性能,具有高技术壁垒、高附加值和广泛应用前景等特点。近年来,碳纤维制备技术、复合材料成型工艺以及智能制造技术不断突破,为碳纤维产品的性能提升和成本降低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科技进步和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碳纤维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从传统的航空航天、体育休闲到新兴的风电、氢能、桥梁建筑等领域,市场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纤维产能国和消费市场,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碳纤维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风电叶片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1月27日公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79.82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GW,海上风电4.04GW,风电叶片大型化、轻量化发展趋势,推动碳纤维需求的快速增长。
光伏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78GW,同比增长28%,碳/碳复材作为光伏领域热场耗材,具有不可替代的应用特点。
氢能方面,目前,“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氢能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均超5,000辆。我国氢能产业顶层设计局势向好,各地方正在积极布局氢能发展“新赛道”,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现阶段实现氢能在交通领域推广与应用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备受业内关注,多地纷纷出台相关利好政策。未来,氢能配套燃料电池车的生产将持续放量。
体育市场方面,近年来体育用品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收1,346亿元,同比增长10%。2024年6月24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的体育用品贸易在过去近30年里增长了近3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体育用品出口国。碳纤维体育用品正在通过轻量化与高性能革新传统运动器材,在冰雪赛事项目中,高端碳纤维装备的应用广泛,未来随着体育用品市场规模的扩大,将推动碳纤维的使用需求。
电子3C方面,根据CounterpointResearch数据,2024年中国的折叠屏智能手机销量同比增长27%,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碳纤维作为手机折叠屏结构支撑件新型材料,具备坚固、轻质的特点。从折叠屏手机的发展趋势看,未来将推动碳纤维复合材料在3C领域的应用。
低空经济方面,作为新质生产力,低空经济有望助力国家经济发展,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推出,低空赛道日渐明朗。eVTOL具备绿色电动、噪音小、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是低空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根据StratviewResearch数据,任何eVTOL项目中使用的复合材料,几乎无一例外选用碳纤维复合材料作为主要机体结构,eVTOL所使用的复合材料中90%以上是碳纤维复合材料。根据德邦证券测算,单台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对碳纤维的需求为100公斤至400公斤。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5万亿元,到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
预计近几年碳纤维市场规模将稳步增长,随着新材料相关政策的赋能,碳纤维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复神鹰持续保持国内碳纤维行业龙头地位,在技术、产能及市场应用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① 国内唯一一家成熟掌握干喷湿纺万吨碳纤维产业化技术
依托神鹰西宁2.5万吨碳纤维项目的全面投产,在连续两期工程的技术锤炼和制造经验加持下,目前已经具备成熟掌握万吨碳纤维制造技术能力,是国内唯一一家成熟掌握干喷湿纺万吨碳纤维产业化技术的企业。
② 产能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能国内第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有产能2.85万吨,在建产能3万吨,产能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能国内第一,助力航空航天、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为碳纤维国产化替代进程的加快持续助力。
③ 产品结构更加齐全,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公司在原有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系列基础上,持续打造高端产品序列,例如:T1100级超高强SYT70级、超高模SYM55J级、超高强高模SYM46X级等,完善多维度产品矩阵,提供多元化产品组合,创新营销模式,满足下游各领域使用需求,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3K小丝束碳纤维产品销量同比增长35%,高模系列碳纤维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20%。2024年,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综合市占率超50%,高端体育市场市占率达75%。预计2025年市占率将持续提升,进一步扩大碳纤维行业内竞争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三)所处行业情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07%,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1.19%,主要系产品价格下调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3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77.77%,主要由于碳纤维价格下调、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神鹰西宁和神鹰上海项目全面投产利息资本化转费用化等原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1.67%,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降低采购支出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40%、140%、180.77%,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31.06万元,同比下降3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38.39万元,同比下降139.1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