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3-26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续聘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15,466.65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和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和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和珍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次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拟收取审计费用共计6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较上一期没有变化。本次审计服务收费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结合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需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开展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

  至202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04月22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917-2829128,电话:0917-2829128)。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04月22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王舒平

  2、电    话:0917-2829128

  3、传    真:0917-2829128

  4、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9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气”)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2024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0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3.31万元。

  2024年,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所处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总体较为平稳。一方面,随着国内基建持续稳定投入,公司主营市场业务发展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2024年全国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8条,新增运营里程748公里,公司为大部分新开通项目提供了优质可靠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深入推进以及运营维修市场逐步释放潜力,公司也有较大斩获。但风险往往与机遇并存,受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公司所处的行业整体来看都存在资金压力较为明显的问题。

  2024年,公司持续巩固主业市场,中标一大批国内重点项目。高铁市场中标西十、莱荣、沈白、京广武广段大修等项目;客专市场中标沪宁合、包银、南京北站改、秦沈、哈大铁路铁岭、鞍山站、香港1745、1220等项目;普速铁路市场中标广通站改、南昌维管段、合肥维管段等项目;城铁市场中标上海9、11号线改造、福州滨海、南昌1号线北延、济南6号线、武汉地铁12号线项目等项目;海外市场主要承揽蒙特雷轻轨、瓜达拉哈拉4号线、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香港1745、1220等项目。“第二曲线”方面在新能源汽车底盘系统产品及自激发式灭焰产品等方面实现突破。

  2025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提升经营质量及核心竞争力:

  (一)坚持经营为先,聚焦营销质效

  加强业务策划,将主营业务做细做实:一是要加强项目信息的获取和重点项目策划能力,密切关注国家铁路项目发展规划和地方城市轨道交通立项的动态,根据项目做好策划方案,做好关键环节把控,确保项目推进有条不紊,努力获取优质订单,巩固公司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二是要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根据客户反馈加快公司产品的升级迭代,不断推进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各种类型顾客对产品的需求,稳固行业技术领先地位。推进智能检测、智能运维产品的研发实施,扩大运营维修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做好营销队伍建设

  2025年,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全面贯彻“月保季、季保年”的总体经营理念,强化管理、压实责任,确保年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一是持续优化公司体系建设,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营销系统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部门、岗位权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引进高质量人才,并根据岗位发展需求开展各项专业技能、行业知识培训。三是优化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力,打造一支有战斗力的经营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动力。

  (三)强化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增强顾客满意度,健全客户服务体系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客户分布情况,优化售后服务团队的整体架构和服务类型。持续优化客户档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实现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客户服务体系。将客户满意度指标纳入售后团队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售后人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二、强化科技研发,创新驱动发展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共计投入研发费用为5,213.24万元,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17%。公司修订/制定了《科研课题负责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技术论文发表管理制度》《线路、科研项目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办法》《设计开发资料管理办法》等系列激励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技术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员工勇于创新。

  2024年公司始终持续聚焦前沿科技,抢占行业科研制高点,进一步提升技术引领能力,巩固行业地位。结合市场和现场施工需求,统筹科研立项方向,进一步完善了研发资源配置及相关制度,加强研发项目的统筹管理,确保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预期。其中完成国铁集团重大课题《时速200公里级刚性悬挂接触网关键技术研究》1项课题结题验收,完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课题《山地轨道交通供电轨及防护系统技术研究》《空中列车钢铝复合接触轨供电系统装备研究》等3项科技成果评审,完成局级课题《新型组合式高可靠性铝合金腕臂支撑悬挂装置研究》《接触轨供电系统可挠道岔过渡装置研究》等课题科技成果评审,完成公司级课题《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受流轨与集电靴适配性研究》《模具寿命提升技术研究》等14项课题结项评审。

  2025年重点推进项目:接触轨膨胀接头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时速400km柔性接触网装备、电气化铁路附加线单边补偿及耐疲劳技术、防复燃自激发式灭焰产品、轨外铝合金新产品工艺优化升级、隔离开关系列拓展等关键项目研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加快推进重大、重点科研课题项目,提前布局市场,根据市场反馈及时优化产品功能,提升产品升级迭代速度,加快核心产品研发,摆脱传统产品发展路径,打造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力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大力推进成果转化,实现新产品、新技术孵化落地

  2024年,公司共开展55项课题研究,授权国家专利6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3件),申请专利49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7件,海外发明专利1件),涉及新产品研发、新工艺研究、既有产品迭代升级等多个方面,多项成果在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以及轨外市场实现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了行业地位。参加了北京-南京国际城市轨道交通展览会、德国柏林国际轨道交通技术展览会、电气化铁路供电装备服役可靠性技术交流会展等。

  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与设计院、客户、运营等单位开展交流,充分挖掘具有潜力、实际落地的项目或产品研发。持续聚焦成果转化应用,强化技术经营,加强内外合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展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做强技术经营、前端经营,提升成果转化率和创效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巩固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

  (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激励水平,吸引并培育高素质人才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兴企、创新驱动,高度重视对研发团队的投入和激励,坚持以市场化用工及薪酬分配为导向,实施研发人员岗位津贴及协议工资制度,并结合专利奖励、科研项目结项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相关激励计划,完善薪酬分配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造高效团队,激发人才创新创效活力,降低人才流失风险,持续提升核心人才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对行业内前瞻性技术、新技术、共性技术难题以及行业外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公司制定重点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营造各展所长、良性互动、整合资源的创新环境,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最大优势。

  2024年,公司持续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4人获得宝鸡市第十二批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称号。5人获评集团公司技术专家称号、13人获评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技术拔尖人才称号。举办“高铁电气后备人才培训班”,讲授《管理基因突破企业转型升级,打造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和《中层管理干部领导力提升》专题讲座,提升后备人才素质。持续开展工人技能大赛,多渠道为技能人才搭建平台且提供培养机会。

  2025年公司将持续拓宽人才培养模式。以公司战略需求为目标,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以实习基地为基础的校企合作机制,为公司引进所需人才;持续建立公司三、四级干部人才库,定期组织开展系统评价,实现干部人才库动态管理。同时聚焦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制定针对性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人才综合能力;加大对产业技术工人培养的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考促学,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修订完善《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畅通工人技能等级认定通道,提高一线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为激发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动能,协助研究中心开展重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对重点科研项目及主要负责人,争取参加各方评先选树活动,确保人才推优选树成果累累。修订《“导师带徒”管理办法》,加大“导师带徒”培养力度,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带徒计划,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员工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员工或年轻员工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提升专业能力。

  三、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生动力

  (一)强化降本增效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健全,业财融合程度较高,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保有量适度,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程序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风险控制有效,财务报告编制依据充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财务信息,有利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2024年,公司通过设定明确的降本增效目标,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方式,强化降本增效过程控制,促进降本增效成果落实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存量资金,对于暂时闲置的募投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合规的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积极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大催收力度,持续监控预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将营销与回款情况绑定考核,并将应收账款回款与管理层年度薪酬挂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合约,切实保障公司资金运转健康。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继续强化降本增效过程控制。深度挖掘成本压降潜力,严控采购成本,整合分散订单,利用规模效应降低原材料成本,实现采购成本的持续降低。同时制定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加强生产环节成本控制,优先消减非生产性支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不断优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先后制定《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效益指标纳入经理层任期及年度业绩考核,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实现考核结果的刚性兑现,并结合同行业的年薪水平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由董事会审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进一步约束管理层行为。

  2024年,公司继续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年内完成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2024—2026年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制定及业绩责任书签订;组织完成2021至2023任期及2023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完成刚性兑现,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收入差距,有效激发经理层积极性与创造力。

  2025年公司持续抓好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和任期制“牛鼻子”工程,科学合理编制并签订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四个不低于”原则设置效益指标,突出目标值挑战性。同时完成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完成目标值挑战性分析,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公司制度,优化组织机构

  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构建机构精简、流程高效、职责清晰的治理架构,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4年度,公司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清单,废止了《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了《合规管理办法》。同时,公司通过组织机构改革、部门职责优化、构建经营利润型事业部、开展定岗定编人员优化,形成“总部+事业部”两级管控架构。改革后,公司部门、单位为23个,降幅达36%,强化了战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发展职能,完善了权责利管控机制。成立的电气化铁路事业部、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新产业事业部四个事业部,各事业部根据市场划分、产品类型负责市场开发、技术支持、生产制造以及落实公司职能定位方面开展各项工作,打造了高效的组织运作体系,明确了各层级管控机制,为助力实现纵向业绩拉动与横向协同驱动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基础。

  202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及时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以《公司章程》为主体的治理制度体系,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切实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202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10月全部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相关意见。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2024年,为更加有效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827.84万元,并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着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的目的,公司首次提出并完成中期分红计划,派发现金红利225.77万元。同时,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使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204,539股,合计增持金额134.73万元,以实际行动展现对公司价值的坚定信心,积极推动公司市值的稳健提升。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实际及未来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规划,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等方案,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五、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通过充分利用信息披露、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新闻宣传等信息传播渠道,向投资者全方位、多层次地传递公司的真实价值与发展战略。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法定信息披露与自愿信息披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披露定期报告5项,临时公告70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出席3次业绩说明会,并邀请个人投资者出席股东大会与西部证券联合在公司举办“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20余名投资者走进公司,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实地考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透明度,组织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业绩说明会,回答投资者关注的各类问题。同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等组织的集体活动,利用E互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工具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适时邀请中小投资者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信息,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心的各类问题,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六、健全治理机制,促进规范运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024年,公司通过董事会换届成功引入一名专职外部董事,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新增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在优化了董事会成员结构,增强公司科技创新、ESG决策能力的同时,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履职保障支撑,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专业、客观作用,提升公司决策质量。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最新形势,根据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配套制度、规则,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建设;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ESG管理体系;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七、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根据最新监管政策,组织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履职培训增加“关键少数”合规知识储备,及时掌握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通过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参与各类培训,进一步充实其专业知识储备,全方位提升其规范意识与履职效能。公司将建立高效的信息监测与传递机制,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将最新监管要求、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例以及市场动态信息传达给董监高,帮助“关键少数”深入理解政策导向和市场趋势。借助“关键少数”的协同合作与共同努力,全方位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予以公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71.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71.36万元。公司本期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期累计计提1,861.21万元,应收账款原值较上年同期降低13.14%。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约 333.95万元;公司本期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减少约55.59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278.3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2,171.36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2,171.36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033.3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8,730.57万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6,289,913.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15,478.96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0.00%,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17%。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派发2024年上半年度现金红利2,257,739.48元。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773,218.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0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2025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报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513.31万元,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59,033.32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8,730.57万元。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7.32万元(含税,包括2024年度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01%。

  近年公司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