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512号),获准设立全资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即“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1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获准国信资管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信证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24年4月23日,国信资管完成工商登记。2025年1月27日国信资管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于2025年3月21日正式开业。
根据监管要求、本公司安排及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原国信证券管理的 4只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已根据《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主体变更的公告》于 2025年3月21日变更为国信资管,具体涉及产品如下:
其中,国信安泰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睿丰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经典组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并通过与托管人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和托管协议。
上述文件修改全文于2025年3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xzg.guose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36)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投资于产品前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