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20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裴晓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李中亚先生、昌望先生、亓先玲女士、丁宁先生、独立董事许高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胡建军先生、李赵劼先生、丁洁女士、郑德宝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谢红友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