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以上第1至1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1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5年3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1.00、2.00、3.00、4.00、5.00、6.00、8.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3611960
传真:010-63611980
邮箱:ir@jasolar.com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袁海升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9”,投票简称为“晶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0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朱仲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仲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朱仲群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简历
朱仲群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内地居民,拥有香港临时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拥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2010年5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上海保险交易所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香港金融交易及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朱仲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仲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3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靳保芳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秦世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朱仲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现确认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靳保芳、杨爱青、靳军辉、陶然、曹仰锋
非执行董事:贾绍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赵玉文、张淼、秦晓路、朱仲群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计划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28条、第3.05条的规定,公司拟聘请秦世龙、朱璧敏出任联席公司秘书(简历详见附件),并委任靳保芳、朱璧敏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仲群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内地居民,拥有香港临时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拥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历。2010年5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上海保险交易所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香港金融交易及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朱仲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仲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世龙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世龙先生曾从事资产管理及法律事务工作,并多年履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入选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7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秦世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世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简历
靳保芳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72年4月被选送到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74年6月任邢台地区水泥厂筹建处会计,1975年10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1984年3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副局长、农机供应公司经理,1992年任河北省宁晋县电力局党委书记、局长。2003年至今任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 5月至2024年5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杰出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第十届、第十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9 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世龙先生简历见董事会秘书简历。
朱璧敏女士,现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 香港 )有限公司的助理经理。朱女士在公司秘书领域拥有近7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私人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朱女士现担任数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包括君圣泰医药(股份代号:2511)及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35)。朱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人员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与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其持有在香港树仁大学工商管理学(荣誉)学士( 企业管治专修 )学位。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27089
●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8.22元/股
●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 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0日,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3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96,030.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3年7月18日“晶澳转债”发行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8日起由38.78元/股调整为38.7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由38.74元/股调整为38.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8.78元/股调整为3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晶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现阶段行业及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3月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武廷栋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武廷栋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武廷栋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武廷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1,823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武廷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武廷栋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秦世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秦世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秦世龙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邮 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秦世龙先生简历
秦世龙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世龙先生曾从事资产管理及法律事务工作,并多年履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入选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7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秦世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世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