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3-11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劲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鉴于时间紧迫,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间。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员,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五)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蔡劲军、吴俊苗、张子山、陈立富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择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讨论决定,公司将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会议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小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鉴于时间紧迫,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间。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监事洪丽铃、李莉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助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公司监事洪丽铃、李莉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火炬电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员工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员,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进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