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03-07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本数,下同)。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12个月,从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前期已披露大宗交易减持计划(详见临2024-131号公告)并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我司目前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减持闻泰科技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我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未能通过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张秋红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秋红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张秋红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注:“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5日总股本1,244,578,200股为基础计算,鉴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等因素,具体比例以实际回购结果为准。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12个月,从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5日总股本1,244,578,20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相应减少,转为公司库存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上述总股本变动仅考虑因本次回购计划及实施用途导致的总股本变动情况,目前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存在公司总股本不断增加的情况,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披露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账面货币资金为62.61亿元,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2.04亿元。

  公司拥有较好的现金流状况。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裁董波涛先生、监事会主席胡政先生、监事钟爱娣女士在就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前曾将其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并将行权后的股票全数卖出,除此以外无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前述人员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本次回购期间,前述人员不存在增减持计划(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增持除外)。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均回复:截至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前期已披露大宗交易减持计划(详见临2024-131号公告)并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珠海融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我司目前无明确的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减持闻泰科技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我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秋红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详情请见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5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张秋红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秋红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张秋红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提议人董事长张秋红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增持除外)。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在回购期限内,已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可能存在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未能通过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的,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风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的,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规则履行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预计,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股本总数比例情况,届时请查看公司于回购报告书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318763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1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3月4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0人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秋红女士主持,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被授权人将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4、在回购期限内,已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后,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2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3月4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0人缺席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胡政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3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5亿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闻泰科技”)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3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600万张,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3,417,590.51(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6,582,409.4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3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152号《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3月6日归还了0.17亿元、4.83亿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本公告日,该笔资金仍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该笔资金仍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日,该笔资金仍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注:上述数据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69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9.8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83亿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6亿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闻泰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已经闻泰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闻泰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相应审批程序。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闻泰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闻泰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公开发行的8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闻泰转债”)。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2月17日起算,截至2025年3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3.60元/股的85%,若未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闻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日期:2021年7月28日

  2、发行数量:8,600万张(860万手)

  3、发行面值:100元/张

  4、发行总额:86亿元人民币

  5、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20%、第三年0.3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格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6、债券期限:2021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27日

  7、上市日期:2021年8月20日

  8、转债代码:110081

  9、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10、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7日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96.67元/股。2022年1月19日,公司根据《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转股价格调整为96.69元/股,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闻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息)日即2022年8月25日起调整为96.49元/股。2023年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闻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转股价格调整为96.61元/股。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4),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权(息)日即2024年8月5日起调整为96.49元/股。2024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闻泰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22),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2日起调整为43.6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2月17日起算,截至2025年3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3.60元/股的85%,若未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闻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闻泰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