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54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54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因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3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珠海横琴新区资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晓投资”)和珠海横琴新区曲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曲成投资”)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员工持股平台,因触发承诺履行条件, 承诺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间接股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940.8万股将会自行遵守承诺,延长锁定期至2025年9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股,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2,906,3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130,6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75,7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限售数量总计15,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7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3月17日(因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3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2,906,3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2,906,379股增加至130,068,93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并已注销完成本次回购的所有股份751,930股,公司总股本由130,068,930股变更为129,317,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股东资晓投资、曲成投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高凌信息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长城证券对高凌信息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7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因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3月16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资晓投资、曲成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触发承诺履行条件,承诺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间接股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940.8万股将会自行遵守承诺,延长锁定期至2025年9月15日,锁定期届满后,承诺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