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7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6日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4、经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6日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或指定其他机构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邹珍凡、孙仲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3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