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3-07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池类功能性器件 业务方面,公司聚焦于消费电子电池和新能源动力电池两大细分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芯及电池包。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及生产经验积累,建立了一支研发经验丰富、梯队结构合理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深度参与客户产品研发设计阶段的业务模式,掌握了各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具备了设计并生产高精度、大批量、高品控的功能性器件的能力,能够高效高质量地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与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及企业形象。

  未来,公司将秉持“客户第一、真诚合作、精益求精、团队合作、不断创新、社会责任”的发展理念,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做优做强核心主业,持续提升行业竞争优势。

  二、 加强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贯彻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的经营理念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在不断提高自身研发实力的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针对性的进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专利数量显著提升,且发明专利占比不断提高。2023年,公司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一直很重视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公司设立专职研发的全资子公司可川新材料技术(青岛)有限公司,在深度挖掘客户产品迭代需求的基础之上,进行电池相关新型材料和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对复合铝箔的量产工艺开展研发及测试工作。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研发成果转换以及产能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新材料产业链布局,力争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下游需求,并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注重股东回报,积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持续实施现金股利分配,并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等工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自2022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来,公司持续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均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自2024年4月起开展了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工作,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17,0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4,848,000股的比例为1.27%,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892,099.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2月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 增进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照证券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向各类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信息。公司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真诚倾听投资者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日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及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向投资者传递生产经营、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等公司价值信息。

  未来,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说明会的质量和效果;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和渠道,努力向投资者合规、精准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 持续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通过不断健全治理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并结合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持续对内控体系进行完善,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意识

  公司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安排法律法规与监管动态的学习与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同时,公司也持续跟踪相关方承诺的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强化“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意识,落实责任,以切实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七、 其他事宜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052        证券简称:可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3,130,904股,即总股本134,848,000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1,717,09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春华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属于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为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2.01-2.21逐项表决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蓉蓉、李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