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5-03-06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基金代码:562810)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