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龙集团”)股东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赛控股”)持有公司31,471,4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后,维尔赛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3,000,000股,占其持有雪龙集团股份总数的41.31%,占雪龙集团股份总数的6.1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维尔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48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后,维尔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3,000,000股,占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7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维尔赛控股的通知,获悉维尔赛控股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7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业务,其中2,700,000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13,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续期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续期的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经与维尔赛控股确认,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后续如有质押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股份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事项说明
维尔赛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2,5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437.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1.0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3月4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4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四) 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五)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 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9%,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32%,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