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升24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2-22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1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升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9元/股的130%(含16.76元/股)。若未来连续18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6.76元/股,将会触发“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根据《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升24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764号),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升24转债”,债券代码“11368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升24转债”自2024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升24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89元/股,截至转股日未做调整。

  二、“升24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升24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89元/股的130%(含16.76元/股)。若未来连续18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6.67元/股,将会触发“升24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升24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升24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