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3日(因2025年3月1日和3月2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5年3月3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股数为40,000,000股,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3,962,000股增加至243,962,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共涉及13名认购对象,对应限售股数量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现上述股份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3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2025年3月1日和3月2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5年3月3日)。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由203,962,000股增加至243,962,000股。
2024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并于2024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至此,公司总股本由243,962,000股增加至246,604,600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对应13名限售股股东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目星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海目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40,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3月3日(星期一)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表中股本数据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6,604,600股为计算依据。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