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2-22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期限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并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驹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70                  证券简称:宝立食品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合计20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决策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洽谈和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