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02-22

  

  公告送出时间:2025年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共5个工作日。2025年3月5日(含该日)起3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个月=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4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2日

  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

  公司交易安排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交易安排

  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8月28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已认购“博时津开科工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专项计划管理人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1”)和天津泰达智造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2”,与SPV1合称“SPV”)全部股权,SPV1已取得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数字产业园))全部股权,SPV2已取得天津泰达智造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智造产业园))全部股权,相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100%股权、SPV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和SPV分别做出股东决定,同意由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SPV并分别签署《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数字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天津泰达智造产业园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智造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合并的具体方式为注销SPV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SPV的全部资产、负债等。吸收合并完成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直接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情况

  截至2025 年2月21日,项目公司已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已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SPV的吸收合并相关事项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数字产业园存续并承继SPV1的全部资产、负债等,数字产业园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27,100万元,股东变更为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智造产业园存续并承继SPV2的全部资产、负债等,智造产业园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万元,股东变更为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2日

  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0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