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已刊登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2月6日披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根据上述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2月6日开市起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期已结束,申报结果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5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5-0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
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2月6日披露《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次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5日,申报期间为2025年2月6日9:00-15:00。现将本次A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本次收购请求权申报期间内,没有A股异议股东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