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09)。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上述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至7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10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所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函》,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综合研判,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山,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中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开展了部分预审工作,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所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函》,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经综合研判,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履行邀请招标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安排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合理性进行了认真评估,并授权公司经营层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参与投标的机构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招标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出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聘任理由正当、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函;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8人,监事崔学斌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长杨树财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起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监督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10人,视频参会董事1人,授权委托参会董事2人,其中:副董事长孙晓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宋尚龙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树森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邢中成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继新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8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致函公司提请辞任,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整。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0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01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稽核审计重点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