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7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5人,代表股份154,31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9,844,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0人,代表股份4,47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0人,代表股份4,47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0人,代表股份4,47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583,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52%;反对48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9%;弃权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118%;反对48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78%;弃权2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建民、苏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