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盘江股份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投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张艳东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吴黎女士、胡艳丽女士、陈建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刘和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放弃贵州能发电力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商业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1,045,320,262股回避表决。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单元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