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部分回复 公 告 2024-12-17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出的《关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3658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现对工作函所涉问题进行部分回复,涉及问题1、3、4仍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将在落实后进一步披露。

  问题:

  关于收入。公司主营发制品业务,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8.71 亿元,同比小幅增长1.64%,净利润 995 万元,同比下滑35%。相关定期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66 亿元、12.58 亿元、12.26 亿元,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海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3.86%、84.35%、79.67%,占比较高。请公司:(1)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产销量、客户及订单变化和销售价格等情况,说明发制品业务收入变动情况的原因,说明与行业整体及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境内外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情况是否匹配;(3)列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并结合主要权利义务安排、是否存在销售期后退回、是否为经销商买断模式等情况,补充说明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期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况;(4)分境内外列示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政策、合作开始时间、交易对方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产销量、客户及订单变化和销售价格等情况,说明发制品业务收入变动情况的原因,说明与行业整体及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至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销量及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66亿元、12.58亿元、12.26亿元,整体呈下降趋势。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主要产品平均价格波动幅度小,销售收入的减少主要是由于销量下降所致。销量下降主要是由于美国市场需求疲软、叠加经销商去库存、跨境电商冲击、行业新进入者增多等多重因素导致。公司近三年海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3.86%、84.35%、79.67%,外销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发制品的第一大消费需求者是全球非裔女性群体,目前国内发制品行业仍以出口为主。

  由于发制品行业总体规模偏小,行业数据及可比公司情况能够获取的信息渠道受到行业规模限制。根据资本市场公开信息,目前可比公司主要有训修实业和新华锦:前者产品主要出口美国,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07亿港元、11.00亿港元、9.79亿港元,美国市场销售占比分别为87.61%,87.64%和90.14%;后者部分业务属于发制品,2021-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0.07亿元、9.27亿元、9.36亿元。综上,公司2021年至2023年销售收入下降与行业整体及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2)列示境内外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境外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情况是否匹配;

  下述列表是境内外销售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下表是母公司统计海关数据及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合并报表境外销售收入与母公司海关出口数据及公司出口退税相关数据并无直接关联,主要是由于随着国内劳动力资源的紧缺及人工成本的上升,公司加大境外工厂产能提升力度,逐步将部分订单转移至境外工厂生产,不再通过母公司出口来实现。

  (3)列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并结合主要权利义务安排、是否存在销售期后退回、是否为经销商买断模式等情况,补充说明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期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况;

  下述列表是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本公司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部分。

  在贴牌代工模式下,发货前会与客户再次确认产品质量,是否出现销售退回的情况。该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根据合同列示的不同付款方式,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收到购货方给予的信用证,货已报关并交付运输机构,按照出口发票、报关单、提单、出口货运单等确认收入;在电汇方式下,货已报关并交付运输机构,按照出口发票、报关单、提单、出口货运单等确认收入;托收结算方式下,货已报关并交付运输机构,按照出口发票、报关单、提单、出口货运单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后确认收入。

  在自主品牌模式下,又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模式。批发模式下,先审核销售合同,评估客户付款方式及能力后,发货至批发客户,批发客户收货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线下零售为客户付款提货后确认销售业务。 电商零售业务,客户付款至第三方平台,公司发货后待平台结算时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综上,相关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期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情况。

  (4)分境内外列示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内容、金额及占比、结算政策、合作开始时间、交易对方成立时间、是否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等。

  下述列表是公司境外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9月境外客户前十名

  

  2023年境外客户前十名

  

  2022年境外客户前十名

  

  2021年境外客户前十名

  

  下述列表是公司境内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9月境内客户前十名

  

  2023年境内客户前十名

  

  2022年境内客户前十名

  

  2021年境内客户前十名

  

  国外客户方面,由于美国市场整体需求疲软,叠加经销商自身库存、电商冲击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传统的大客户经营受到挑战。国内客户方面受阻燃纤维需求市场整体下滑的影响,阻燃纤维客户销售明显下降。公司前十名客户中不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核查了上述表格中收入、成本等数据的可靠性以及是否与披露报告数据一致性;

  (2)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了解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检查销售合同主要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同行业对比、同期对比、月度分析及按项目划分的分析性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选取收入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运输单等相关证据;

  (6)取得公司海关出口数据与公司出口收入进行比对,以确认出口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7)通过网络、访谈等方式对重要客户基本情况进行核查,以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交易的真实性;

  (8)执行了截止性测试程序;

  (9)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额和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核实收入金额是否准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2021年-2023年收入逐年下降,我们结合行业数据、可比公司情况、公司产销量、客户及订单变化和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分析,公司收入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美国市场疲软、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销售下降而引起,未发现其他异常因素;

  (2)通过对国内外销售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等,以及出口收入与海关数据对比情况分析,未发现匹配情况异常情况;

  (3)通过对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结合合同分析,未发现公司收入时点确认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情况;

  (4)经过核查主要客户情况,未发现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的迹象。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