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0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报告所述的“基金”指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上述事项,已由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通知集合计划托管人。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