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6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概述
(一)担保概述及进展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纳”)近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30,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654,825.58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84,250.00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70,575.58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96,349.99万元人民币,剩余额度为187,900.0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249,163.97万元人民币,剩余担保额度为121,411.61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四园二号院1号楼102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冬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影放映;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博纳100%的股份
与上市公司关系:北京博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北京博纳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担保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北京博纳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展开,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北京博纳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计金额为65.48亿元人民币,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5.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