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4%,使用资金总额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8月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三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三次回购,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三次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次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三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第三次回购交易。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