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bm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执行董事、总经理:顾昱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郑宝金

  独立董事:于飞

  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张建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11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bm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薛鑫宇、李维歌

  电话:010-66417706

  邮箱:ir@bbm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启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增持进展情况

  金隅集团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计划自2024年8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金隅集团A股股份。详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2024年8月23日,北京国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6,682,6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525,554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国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5,308,366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6,079,520 .1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4-04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4-049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冀东水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冀东水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冀东水泥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4-04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理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可继续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DFI资格,或申请注册合计不超过 400 亿元的各类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额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制定后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2年注册有效期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产品、发行时间、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并组织实施上述发行方案。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根据监管要求,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品种及规模:拟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人民币100亿元,注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拟申请注册中期票据额度人民币120亿元;拟申请注册永续中票额度人民币180亿元。最终注册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批次发行。

  3、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

  特此公告。

  附件:刘宇先生简历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刘宇先生简历

  1982年7月出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商经济法)专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公司律师、经济师。

  刘先生于200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