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惠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债务融资相关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2024年1-9月,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60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7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306.98亿元。
(三)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了结诉讼和仲裁程序的案件(含子公司,不含为客户权益案件及第三方代起诉案件)涉案总金额为13,096万元。
(五)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2024年8月,公司收到董事王章为先生、监事马伯寅先生书面辞职报告,王章为先生、马伯寅先生因工作调整拟辞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将继续履行职责并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监事时正式离任;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名杨清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蔡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惠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