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2024-10-31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对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至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 2024 年 5 月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淼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付淼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郭少明、沈小平、吴学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卢少平、谢晓尧、郭少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不同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经审查,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何一鸣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先生曾任中国爱地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国际贸易专员、香港WIN TAT HONG外贸部主管。何先生于2003年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商务专员、商务经理、销售经理等职位,现任公司销售经理,何先生自2009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何一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一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田卉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田女士自1986年10月至1994年供职于重庆五金站;2001年8月至2004年5月,田女士供职于深圳市高登布尔科技公司。田女士于200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深圳市东方嘉盛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田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何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何清华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何清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何清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女士于2000年2月至2002年9月,任合联达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关事务副经理、商务副经理、客户经理、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销售经理。何女士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清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清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6.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薪酬方案

  外部董事年度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部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福利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