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30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同意公司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清算注销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术明
3、注册资本:249.98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5、注册地址:安达市先源乡红星村红星屯(距村委会西100米)
6、经营范围:乳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奶制饮料、冷饮制品、食品生产专用设备、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销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食品加膜、保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信息:安达贝佳满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49.9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由于该公司业务发展未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三、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注销后,其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体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等,本期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431,838.20元,扣减转回信用减值4,918,725.23元和对外销售及领用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4,646,588.59元,共减少2024年1-9月利润总额2,866,524.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公告数据的尾差,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原因和具体金额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方法,2024年1-9月对应收账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4,723,981.85元,对其他应收款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442,534.37元。
2、信用减值准备转回与核销的情况说明
2024年1-9月,公司因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相应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918,725.23元。
公司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3,859,545.06元予以核销(该部分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收款项。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原因和具体金额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1)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分类测算
对已过期原材料以原材料成本扣除预计废粉收入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期末结存的可用于连续加工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跌价准备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2)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的分类测算
公司将库存商品分为紧急处理品和非紧急处理品。紧急处理品一般是指剩余保质期小于产品保质期的1/3或1/4的产品。由于临近保质期,其用途主要限于促销、消费者活动或到期后报损,因此公司对报告期末的紧急处理品库存,视同可变现净值为0,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非紧急处理品的跌价准备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3)根据上述方法,2024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213,285.68元。
2、存货核销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初计提减值的存货,本期因对外销售及领用转销存货跌价14,646,588.59元,因报废转销存货跌价 21,062,510.85元。
(四)本次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公司与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丰佑”)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黑龙江丰佑将所拥有的专利产品CBD或拥有开发权力的专利产品在孕产妇奶粉和奶基营养品领域内,独家许可公司使用,使用方式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独家许可期限为20年,黑龙江丰佑承诺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不再与同类生产、销售奶粉或奶基营养品的企业进行合作。公司将预付特许权使用费不含税金额47,169,811.32 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9月30日,黑龙江丰佑与CBD相关的8项发明专利已全部获批,但尚未取得专利许可协议中约定的新资源食品许可证。基于新资源食品许可证最终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预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本期计提减值准备7,5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2,431,838.20元,扣减转回信用减值4,918,725.23元和对外销售及领用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14,646,588.59元,共减少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66,524.38元,合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04,699.41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70%,相应减少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04,699.41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5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邮编:310053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 邮政编码:310053
会议联系人:金志强 黄鹂
电子邮箱:security@beingmate.com
联系电话:0571-28038959 传真:0571-2807704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0。
2、投票简称:因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二、表决意见行使方式(下列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在括号内打“√”):
1、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按照下表列示意见表决( )
2、委托人同意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6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内容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贝因美,股票代码:002570)交易价格于2024年10月25日至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更正后内容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贝因美,股票代码:002570)交易价格于 2024年10月28日、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贝因美,股票代码:002570)交易价格于 2024年10月28日、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邮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6.05%(绝对额减少7328.88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6.06%(绝对额增加4892.08万元),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2.86%(绝对额增加1547.41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0.98%(绝对额增加25082.4万元),主要系天津工厂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7.25%(绝对额减少24825.01万元),主要系天津工厂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8.02%(绝对额减少1094.13万元),本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5.61%(绝对额减少5169.5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03%(绝对额增加12180.35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应付费用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19%(绝对额减少10240.4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及应付销售折让款减少所致。
(10)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9.93%(绝对额减少1384.78万元),主要系本期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1)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8.15%(绝对额增加13235.08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53.53%(绝对额减少2689.17万元),主要系本期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55.1%(绝对额减少1182.25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3.07%(绝对额增加2904.46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费用节约,整体销售贡献提升所致。
(4)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3.81%(绝对额增加2976.47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97%(绝对额增加1008.6万元),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盈利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3.95%(绝对额增加1967.87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5.3%(绝对额增加2238.14万元),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34%(绝对额减少4210.77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9.29%(绝对额减少1330.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基金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7.31%(绝对额减少1200.96万元),主要系本期无大额固定资产处置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6.11%(绝对额减少4753.96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及收回基金投资及投资收益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901.39%(绝对额减少3427.36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基金投资及投资收益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45%(绝对额减少1921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98.15%(绝对额增加16478.02万元),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2.78%(绝对额增加10117.85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6.31%(绝对额减少14958.38万元),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9.31%(绝对额减少15501.79万元),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增加额小于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减少额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7,246,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账户。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发起设立产业孵化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母婴生态圈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加强产融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公司支持贝因美集团下属子公司成立产业孵化基金。未来,当基金孵化的项目成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时,公司可以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及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收购基金所持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孵化项目。具体详见2021年1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备案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该基金所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营销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注销贝因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十四家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州贝因美婴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外,其余13家子公司均已完成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引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引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9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安达市贝佳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各生产基地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贝因美(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六个生产基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食用农产品零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类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10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鲍晨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