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下属公司受到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1.1 2024年5月21日,下属公司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在临安区淤潜镇昔口村施工场地的水稳站,因实施了“未报批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于8月23日收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陆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临罚〔2024〕66号)。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下属公司于9月4日上缴处罚款,于9月6日完成水稳站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报批工作,并认真总结教训如下:(1)强化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环保审批手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力度;(2)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辨识,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强化重点部位日常巡查;(3)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技术改造投入,使用先进工艺装备改善污水粉尘等环境因素治理,推动智能化、信息化管控举措。1.2 2024年5月29日,下属公司浙江交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因实施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期间进行喷漆作业、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验收”等行为,于9月27日收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4号)、处罚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5号)、处罚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6号)。收到处罚书后,下属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上缴处罚款,并认真总结教训如下:(1)加强各级对环保的重视,制定详细的环保培训计划,组织定期的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环保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2)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和考核,确定环保管控责任网格员,对厂区涂装作业、油气储存、危废处置等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和评估;(3)明确自身环保定位和战略方向,确定环保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包括环保目标设定、环保责任分配、环保风险识别与应对。

  2.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事宜。因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配股等工作。截至2024年9月21日,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到期后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公告》(2024-066)。

  3.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9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9日、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戴以敬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9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申屠德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申屠德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R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二)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四)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分工、协作体系,提升管控效果,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优化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如下:设置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工会办),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中心,市场经营部(国际部),运营管理中心(招采办),创新研究院,安全监督管理部,纪检室,风控审计部(综合监督部),产业管理事业部,数字化事业部,投资建设管理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等15个部室(事业部)。

  (五)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娴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交科”)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交科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00276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锡装股份(001332)、宏润建设(00206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奥福环保(688021)、铜峰电子(60023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幸垚,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浙江建投(00276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常青股份(603768)、六国化工(600470)、歌力思(60380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鹏、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朱幸垚、项目质量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价为322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总价减少13.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选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汇报》,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工作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估结果。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2024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 订单情况

  1、项目概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在建项目的合同总额为2,383.40亿元,其中累计已确认收入总金额为952.81亿元,剩余未完工总金额为1,430.59亿元。

  2、投资项目

  S12线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伦台公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项目施工图预算投资总额为135.8亿元。下属公司浙江交工、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路建”)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承担GTBTZ-06标段施工任务,本标段建安费8.86亿元。

  二、 截至报告期末重要项目履行情况

  

  注1:浙江交工与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明确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18,748,632,042元(含3%的暂列金额),下浮9.37%后双方一致同意施工合同价为16,991,885,220元(含3%的暂列金额);

  注2: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工程第01标段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合同金额159,503.17万元,浙江交工承接合同金额为111,652.21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92.68%;

  注3: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合同金额261,829.15万元,包括主线段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TJ02标段签约合同价232,074.13万元和桐乡市乌镇至崇福公路(三环西路)TJ02标段签约合同价29,755.02万元;

  注4:中山市民古路一期工程TJ02标段项目,合同金额201,249.00万元,浙江交工承接合同额为195,844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58.84%。

  注5:新建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头门新区至头门港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321,213.99万元,浙江交工承接合同额为91,055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32.83%。

  注6:351东阳马宅至江北段(城区段)EPC01标段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合同金额470,279.27万元,浙江交工承接合同额为270,860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0.00%。

  三、 其他投资类项目履行情况

  1.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本项目由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铁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本项目总投资约22.08亿元,其中建安费13.81亿元,其他费4.98亿元,预备费0.6亿元,土地费2.69亿元。本项目合作期暂定7年(2024-203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4年。社会资本方与景宁畲族自治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0,0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0%。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牵头人,下属公司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出资700万元,占项目公司出资额的7%。合作开发协议和股东协议已签署,施工合同已签署。

  2.融沪科创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本项目由浙江交工(牵头方)、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起贤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中标。该项目静态总投资约68亿元,其中前期费用上限17亿元,工程费用42.49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1亿元(含产业园拿地费),预备费1.40亿元。本项目合作期暂定1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5年。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成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认缴出资额为900万元,下属公司浙江交工、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浙江起贤建筑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90万元、200万元和9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69%、20%和0.9%。本项目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已签署,项目总施工合同以及子项目施工合同陆续签署中。

  3.S12线高昌(吐鲁番)-托克逊-巴伦台公路建设项目,本项目由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中南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交工路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联合体中标。本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项目施工图预算投资总额为135.8亿元,工期4年。下属公司浙江交工、交工路建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承担GTBTZ-06标段施工任务,本标段建安费8.86亿元。项目注册资本金出资20,000万元,其中浙江交工出资100万元,交工路建出资100万元,合计占项目公司出资额的1%;本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施工合同均尚未签署。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同时,项目履行过程中存在合同方按实际情况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开工不及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7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提案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61

  2. 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 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