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浙江华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进出口”)发生常年房产租赁、日常采购饲料原料业务,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新增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300万元。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表决,3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本议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华统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较多,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华统集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758056104G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注册资本:50,09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谷物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母婴用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棉、麻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统集团总资产为347,609.52万元,净资产为36,009.7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65,144.55万元,净利润为-8,981.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华统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6CW5RX5
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谷物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棉、麻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水产苗种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10楼(自主申报)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统进出口总资产为30,926.40万元,净资产为5,649.7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44,291.44万元,净利润为580.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交易对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华统进出口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朱俭勇在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从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人日常采购饲料原料、常年房产租赁等业务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华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新能源”)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租赁华统新能源位于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198号A座7楼、8楼整层以及9楼的一半,合计面积4,313.05平方米,用于公司办公。租赁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金为207,026.4元/月,华统新能源交付该房屋时,公司须向华统新能源支付租房押金100,000元。物业服务费为5元/㎡/月(含水费);电费收取标准为1.2元/度;公共能耗费据实列支,按照20元/㎡/年的标准预收;办公区服务费每层5000元/月,包含保洁人工费以及保洁日常物耗费。车位租赁费:A类专用车位租赁费4500元/年,按8折优惠收取3600元/年(含车位管理费);B类车位租赁费3600元/年,按8折优惠收取2880元/年(含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券按照5元一张计算,按照实际签字确认的张数结算。
2、绿发农机租赁厂房位于义亭镇木桥村南侧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厂区的全部厂房及办公楼,用作金属加工车间及办公。租期3年,自2023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年租金3,885,245.00元。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方式,每年支付一次。租赁期间的房屋及水电押金100,000.00元,在租赁期满后,租赁房屋无损毁及其他欠费的情况下,扣除违约金、损失赔偿费用及拖欠的水电费等应扣费用后无息退还。水电费:水每吨6元;电1.3元/度。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1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9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拟自2024年9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开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雪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俭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开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雪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郭站红先生、吴天云先生、楼芝兰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彩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卫彩霞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