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R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2、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3、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海翔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海翔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若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差额选举,周亮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周亮女士由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周亮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周亮女士简历

  周亮女士,出生于1974年7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