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22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范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娜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范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迟娜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2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前述7名激励对象其所持有的本期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其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0元/股,回购金额为171,6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2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7221%,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0261%。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3.35元/股调整为3.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庆伟、范玉隆、迟娜娜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涂装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变更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219,368,887股变更为219,311,687股。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7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2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80%限售股份;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离职人员、5名个人绩效考核未达优秀的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0元/股,回购金额为171,6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2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7221%,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026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871股票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4-123
债券代码:127106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