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佩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佩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佩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丐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佩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

  减资事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暨减资事项概述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科电器”或“公司”)与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米科技”)及其股东于2024年6月24日签署了《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暨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纯米科技以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飞科电器所持其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90万元(对应本次减资前纯米科技1.4927%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联营企业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暨对联营企业减资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19)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回购暨减资事项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目前进展和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首笔30%减资回购款项人民币900万元。

  2、纯米科技已于2024年7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已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第二笔30%回购暨减资款项人民币900万元。

  4、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纯米科技支付的第三笔40%回购暨减资款项人民币1200万元。

  纯米科技已于2024年7月15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收到协议约定的3000万元回购减资款项,本次回购暨减资事项全部完成。

  三、回购暨减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纯米科技回购暨减资事项减少公司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23,281,823.02元并产生投资收益7,535,514.24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暨减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根据业务规划和实际需要,与纯米科技共同探索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双方优势的业务合作。如果后续相关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