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4-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9月18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00止。

  2024年10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成锐见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基金

  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10月16日起,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大成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13,场内简称:纳斯达克100指数ETF)、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0,场内简称:恒生科技ETF)、大成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303,场内简称:恒生医疗ETF基金)、大成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595,场内简称:中证A50ETF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费)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