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10-15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4-048号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长航”)的函,外运长航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含),但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不超过7.43元/股。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外运长航,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前,外运长航直接持有公司2,472,216,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89%;外运长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265,291,63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48%。

  (三)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外运长航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含),但不高于5亿元人民币(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上限为不超过7.43元/股。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外运长航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4-047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秀峰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秀峰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秀峰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3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王秀峰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